各市(州)发展改革委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:

为做好2020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,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粮食部门按照《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发改经贸规〔2017〕1987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相关要求,及早谋划,精心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支持方向、条件成熟的项目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予以转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请各地按照国家要求,于10月25日前上报2020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投资需求,并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推送储备项目;在此基础上,认真筛选一批条件成熟、可落实的项目,于10月25日前上报项目批复文件及项目单行材料。

联系人: 李亚师   8929136   8929167(传真)

         马文静   8800977   8814589(传真)

邮  箱:sfgwjmc@163.com 

 

附件:1.《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

      2.《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         

 

 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  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
2019年9月30日